商业保理实务操作指南:前海金融与资产证券化合规全解析
核心结论:商业保理实务操作中,核心法律风险集中在基础贸易真实性审查、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效力及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池的合规性筛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至第七百六十九条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保理商必须履行穿透式审查义务...
核心结论:商业保理实务操作中,核心法律风险集中在基础贸易真实性审查、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效力及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池的合规性筛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至第七百六十九条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保理商必须履行穿透式审查义务...
第七十条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监管流程】当前,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流程及监管主体大致如右图所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5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标准
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实践操作中为规避资产专项计划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关于税收问题的处理较为“简单”: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新发行企业ABS为33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9%,发行总额达到4797.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85%。相对于去年同期发行总额66.33%的增幅,今年的上涨幅度明显放缓。
保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特殊性。保理资产证券化发行量逐年增加,在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保理ABS放量增长的局面,主要来自房地产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供应链融资方式的创新;在核心债务人模式下,更倾向于以“应收账款债权”入池,并且产品优先级普遍获得AA+级及以上的高评级。